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(2020-2040)》公布
來源:人民日報 作者:李寒芳 劉剛
日期:2022-02-15 11:34:20
新華社澳門2月14日電(記者 李寒芳 劉剛)記者14日從澳門特區政府土地工務運輸局獲悉,經過法定程序,特區政府已完成編制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(2020-2040)》,并刊登于當天的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》,規劃將于15日起生效。
據介紹,為訂定澳門特區的空間整治、土地使用和利用的條件,并對公共基礎設施與公用設施作出合理的綜合部署,澳門特區政府根據《城市規劃法》和《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》的規定進行規劃。
總體規劃以澳門特區的發展定位,為推進澳門與粵港澳大灣區的融合、致力發展產業多元化、保護澳門歷史文化遺產為目標,并以建設“世界旅游休閑中心”與“美麗家園”為城市發展策略主軸編制,總體規劃由規劃規章、整治規劃圖和發展條件圖組成,將作為編制詳細規劃的依據,約束并優于詳細規劃。
規劃提出,要配合粵港澳大灣區規劃,體現澳門特區作為大灣區中心城市的定位,加強其國際和區域地位,并深化其空間功能,同時推進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》,為澳門特區長遠發展開辟空間。
規劃綜合了當前統計分區的人口分布、特色和功能,提出將澳門土地劃分為18個規劃分區,分為居住區、商業區、工業區、旅游娛樂區、公用設施區、生態保護區、公共基礎設施區、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等。
特區政府后續將依次開展各區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,以總體規劃作依據,就各規劃分區詳細訂定和規范土地用途、建造條件,以及公共基礎設施及公用設施的布局等。
此外,第6/2022號行政法規《土地分類及用途》亦同時公布,法規細分土地使用類別,訂定在城市規劃的編制、檢討和修改程序所須遵守的土地分類和用途的準則,為展開詳細規劃的工作創設條件。